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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
廣東解治律師事務所 發布時間:2017-06-06 |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業主有以下權利: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三,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會議規則的建議;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并享有被選舉權;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七,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八,對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九,監督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由此可見,業主的很多權利都需要通過業主委員會來行使,因此選舉一個對全體業主負責,有公正心的業主委員會,是業主享受物業管理的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