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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員工是否可以隨便開除? |
廣東解治律師事務所 發布時間:2017-05-05 |
很多人認為員工試用期未滿,企業是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解除勞動合同讓員工走人,這其實是對法律理解的一個誤區。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見,要解除試用期的員工,企業要做到兩點:第一,在員工入職時明確試用期考核標準;第二,要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的條件。滿足了這兩個條件,企業才可以解除試用期的員工的勞動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