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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識:吃個“飯”怎么就犯法了? |
廣東解治律師事務所 發布時間:2017-07-25 |
老顧和老歐到廣東某地出差,到當地餐館吃飯,經餐廳老板推薦吃了一道當地的特色菜,結果正好遇到政府部門檢查,把老顧和老歐帶回來罰了款,還進行了訓戒。
老顧和老歐還是不理解, 原來根據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