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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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母親是否應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 |
廣東解治律師事務所 發布時間:2017-08-31 |
楊某、裴某夫婦今年六十有余,他們的兒子早年因病去世,兒媳潘某于次年改嫁。讀小學的孫子楊楊一直跟隨爺爺奶奶生活。楊楊的母親因長期未盡撫養義務與監護職責,為此作為楊楊的直接撫養人和爺爺奶奶,楊某、裴某起訴到法院要求撤銷孩子母親潘某的監護權,改由二人監護孩子。經法院判決撤銷潘某的監護人資格,指定楊某、裴某為楊楊的監護人。而后潘某以自己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為由,拒絕向楊楊支付撫養費。那么,潘某的這個理由是否合法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三十七條規定:“依法負擔被監護人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后,應當繼續履行負擔的義務。” 潘某雖然被撤銷監護人資格,但依然需要負擔楊楊的撫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