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識
XIEZHI DYNAMIC首頁 》 法律小知識
財產不足以支付罰金和賠償金,該如何處理? |
廣東解治律師事務所 發布時間:2017-09-26 |
張某將李某打成重傷,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八萬元。同時被判處向被害人李某賠償人身損害損失共十五萬人民幣。但是張某的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罰金八萬元和賠償人身損害損失十五萬元,那么張某的財產應該先承擔刑事責任還是民事責任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民事主體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不影響承擔民事責任;民事主體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優先用于承擔民事責任。” 張某對李某的人身損害賠償屬于民事責任,因此張某的財產應當優先用于支付李某的人身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