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識
XIEZHI DYNAMIC首頁 》 法律小知識
我為減輕家庭負擔而輟學也觸犯法律嗎? |
廣東解治律師事務所 發布時間:2017-12-05 |
小楊原本出生在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但因為一次意外,父親常年臥病在床,家里所有的重擔都落在了母親一人身上。母親身體也不好,但是為了生活和供自己和哥哥上學,母親每天都早出晚歸地干活,恨不得自己能分身,多做幾份工來維持家庭。看著日漸消瘦的母親如此辛勞,小楊非常心疼,她多么渴望有個人能夠幫母親分擔一些。她想到了哥哥,可是哥哥正在讀高三,即將面臨高考,而且哥哥成績一直非常優異,不出意外的話很可能考上重點大學,那是父親母親一直的期望。她又想到了自己,雖然自己年齡還小,還在上初二,但是她覺得自己書讀夠了,可以出去打散工幫補家用,還能有時間幫母親處理家務照顧父親,簡直一舉多得。于是決定輟學去打工。那么,小楊可以懷此孝心不上學出去打工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彪m然法律規定了受教育是公民的權利,但同時也規定了公民接受教育的義務。 因此,小楊還處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不可以現在就輟學,必須接受完規定年限的強制性教育。受教育既是一種權利又是一種義務。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是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義務和職責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