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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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說話要注意,別因為一句話而坐牢! |
廣東解治律師事務所 發布時間:2018-01-02 |
近幾年,隨著微博、微信等社交軟件的迅速發展,使人們越來越依賴于這些迅捷的社交工具,通過它們聊天和記錄心情也逐漸成為大家喜歡的交流方式。聊天也好,發圈發博也罷,許多平時不能說、不敢說、不方便說的話,就靠網絡來表達。然而如果你以為在虛擬的網絡社交空間就能肆無忌憚的話,就大錯特錯了。不久前就有一女子就因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了一條辱罵交警的言論而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事情是這樣的。2017年9月22日19時許,浙江省麗水縉云縣壺鎮蔣姓女子因不滿壺鎮交警中隊民警對其違法停在壺鎮安居西路的車輛進行違停告知,將違法停車告知單拍照后上傳至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并配上辱罵民警的言論。
縉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壺鎮中隊民警看到這條辱罵交通民警的言論后,立即向壺鎮公安分局報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有其他尋釁滋事行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9月23日,縉云縣公安局對蔣某作出行政拘留2天的處罰,蔣某也為自己的不理智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